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阅读次数:1292各二级学院、毕业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184号)精神,为做好我院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申请工作。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2016届毕业生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给予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二、申领流程
1、
申请材料包括:
(1) 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申请表可在学院就业信息网自行下载。
(2) 家庭特困学生提交学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件、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生提供《残疾证明》;助学贷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2、二级学院于
3、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正式名单上报,并于
附表:
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学生本人填写)
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二级学院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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