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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阅读次数:1234   

各二级学院、毕业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184号)精神,为做好我院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申请工作。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2016届毕业生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给予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一次性补贴)。

二、申领流程

1201631起至330止,各班安排符合条件毕业生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  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申请表可在学院就业信息网自行下载。

(2)  家庭特困学生提交学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件、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生提供《残疾证明》;助学贷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2、二级学院于331集中汇总申请学生资料,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提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3、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正式名单上报,并于531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毕业生(在财政资金到位前由学校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将存入学生银行卡内,不设现金发放)。

附表: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学生本人填写)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二级学院填写)

 

                          2016年2月29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事项的通知.doc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1).doc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员花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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