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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我院2016年“三支一扶”毕业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4日    阅读次数:165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支一扶”办《关于印发〈广东省招募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我院组织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支一扶”工作日程表》,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日程表中各项工作进度要求,认真组织毕业生报名并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体检表》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5.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

6.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

7.资格证书(或教育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高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二级学院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的重要意义,将具体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人员,确保我院“三支一扶”计划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招募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653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支一扶”工作日程表

时间

工作项目

承办单位

56日前

向毕业生开展宣传、组织毕业生报名

各二级学院

56-520

学生网上报名

各二级学院

523

报送“三支一扶”毕业生名单及材料: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体检表》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5.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

6.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

7.资格证书(或教育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高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二级学院

525

完成资格审核、并报送“三支一扶”材料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526531

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资格复核工作

省“三支一扶”办

61

短信通知资格复核合格的毕业生

省“三支一扶”办

63

收到通知短信的毕业生,上网确认所报的岗位。

毕业生

66-627

确定报名学生名单

省“三支一扶”办

71-75

广东人社网、人才网及专题网公示名单

省“三支一扶”办

77-715

省“三支一扶”办印发派遣计划;毕业生岗前培训及到志愿岗位报到开展工作

省“三支一扶”办、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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