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1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阅读次数:2481粤交职院[2011]80号
关于我院2011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通知
各2011年应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军区和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1年预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军区和广东省教育厅
一、预征对象和条件
(一)预征对象:学院全日制2011年男性应届毕业生,女生与非应届生不参加预征。
(二)预征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23周岁。
2、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3、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二、入伍流程
时 间 |
阶 段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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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
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
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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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信息、上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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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报名,与二级学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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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打印报名学生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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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检初审 |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情况等进行预审。 |
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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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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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
复审应征 |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
12月底前 |
审批定兵 |
通过体检政审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兵役机关优先批准入伍。 |
明年2月后 |
补偿代偿 |
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
三、报名网址
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网址为 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
四、鼓励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考学升学优惠。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三)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四)就业安置优惠。被批准入伍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后1年内自主择业者,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未能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
附件:
1、预征入伍网上报名流程使用手册
2、大学生入伍五十问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